支付境外劳务报酬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劳务发生在境外的,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贵公司不需在支付劳务费时是代扣代缴所得税。
计提坏帐包含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吗?
计提坏帐包含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吗?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指出:坏账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这里的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以及应收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